(講東講西)跨越制度與認知的鴻溝才理解的虐狗案 明俐

這種認知上的落差,就像我們難以理解「食人族」為何食人一樣。無論他們是為了在嚴苛環境下求生存,還是基於某種古老的傳統與信念,如果我們單純以現代「文明社會」的視角與道德標準去評價,總會感到格格不入,甚至心生恐懼。

同樣地,面對兩地動物觀念的差異,單純的指責與情緒宣洩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我們必須認識到,很多殘酷行為的發生,未必是因為某些人特別壞,而是他們的認知系統中,從未被植入「尊重生命」的概念。

要改變現狀,讓更多人對動物友善、培養出真正的同理心,注定是一個漫長且需要潛移默化的過程。我們首先需要創造一個誘因,而非單純的道德說教,讓他們從根本上理解為何人類需要具備慈悲心。這可以從保護生態環境的整體利益、維護社會治安的穩定,甚至從個人心理健康的層面去慢慢引導。只有當社會的整體環境開始重視每一個微小的生命,讓人們在成長過程中真實體驗到與動物和諧相處的正面情感,這份對生命的尊重才會從外在的法規約束,蛻變成為他們內心自發的善良。廣東揭陽的流浪犬悲劇是一記沉重的警鐘,提醒我們在義憤填膺之後,更應深思如何在這片荒蕪的土壤中,耐心播下同理心的種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