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修改《廣告活動法》七月四日起展開為期三十日公開諮詢,經科局局長邱潤華表示,希望透過是次公開諮詢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使其更符合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有關修改內容包括建議禁止放債或貸款廣告,禁止所有類型博彩活動的廣告宣傳,同時又新增了代言廣告及網絡廣告的規範等。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昨日上午十一時舉行新聞發佈會,會上公佈於七月四日至八月二日期間就修改《廣告活動法》展開為期三十天的公開諮詢,經科局局長邱潤華表示,由於現行的《廣告活動》法律生效至今已超過三十年,隨著各行業經濟活動的更迭變化以及資訊科技的革新發展,現時的廣告所涉業務內容、宣傳形式及使用的傳播媒介等較以往均出現重大變化。同時,為配合特區政府著力推動簡化行政准照審批程序的施政目標,需要檢討及完善目前就發出廣告安裝准照的規定,故對現行法律提出若干修改建議,並制定了諮詢文件。希望透過是次公開諮詢,特區政府將廣泛聽取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以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使其更符合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據介紹,是次公開諮詢的主要內容包括明晰定義及優化原則規定、優化特定商品或服務的廣告準則、規範新型廣告模式、優化行政審批制度、完善行政監察制度及優化行政處罰制度等。其中包括建議禁止放債或貸款廣告,禁止所有類型博彩活動的廣告宣傳,增加了醫療服務及醫療器械廣告的禁止性條款,增加代言廣告及網絡廣告的規範,同時又增加了展覽會等活動的藥物廣告展覽及銷售的特別規定,以及新增藥物廣告的准照編號及有效期規範,另外又調升處罰金額及增加勸誡機制等。邱潤華稱,期望是次修法可有利廣告業界未來發展。
經科局將於諮詢期舉辦五場諮詢會,向社會各界介紹公開諮詢的內容,有意了解詳情或參加的人士,可透過專頁、掃描圖文包二維碼或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五七五四七二或二八五七五四三九查詢或報名。而有關修改《廣告活動法》諮詢文本已上載至公開諮詢專題網頁(https://www.dsedt.gov.mo/zh_MO/web/public/pg_alapc)及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站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政府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諮詢文本。公開諮詢期間,歡迎各界人士透過專頁、電話、電郵、傳真、郵寄或親臨方式就諮詢文件的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