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守則要求棚架保護幕符阻燃標準 港府刊公報並當日生效

 【香港中通社七月三十一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勞工處三十一日在憲報刊登《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及《金屬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增編,當日生效,以加強棚架的工作安全。

 勞工處指,竹棚架守則及金屬棚架守則的主要修訂內容,包括訂定棚架底護板物料的要求,確保其強度足夠防止棚架上工人和物件墮下,且所用的物料不得增加火警風險;安裝在棚架上的保護幕,包括保護網、防水油布、塑膠布及帆布應符合屋宇署發出的《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八五》所訂明的要求,以確保保護幕符合規定的阻燃效能標準;以及要求斜柵的設計及安裝應符合屋宇署發出的《竹棚架設計及搭建指引》的相關規定。

 勞工處指出,竹棚架守則及金屬棚架守則為承建商提供實務指引,以便他們遵守涉及棚架工作的相關職安健法例,從而保障工人的安全。這些守則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在刑事訴訟中,若相關人士不遵從這些守則所載的任何條文,法庭可接納這種行徑為有關因素,用以裁定某人是否觸犯有關的職安健法例。

 香港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曾揭示,除棚網和封窗發泡膠板外,工程所採用的帆布、中空板及「踢腳板」同樣易燃,會產生燃燒滴落物加劇火勢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