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不成遭告竟開車撞人 台男被警依殺人未遂罪送辦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二十四日電】桃園市警局平鎮分局今天表示,二十三日晚間一名男子疑因單方面追求未果又遭女方依跟騷法提告,竟開車撞擊女子及其友人,警方表示,已將男性嫌犯逮捕,調查後依殺人未遂罪移送法辦。
有民眾在社群軟體發文,平鎮區二十三日晚間疑似發生感情糾紛,一輛男女雙載機車遭白色轎車連續撞擊,不但撞倒電線桿,機車駕駛也送醫。自稱遭撞男子則回覆發文表示,與女生只是朋友,肇事者是名瘋狂追求者,女性友人已報案,沒想到他與女性友人前往警局時,遭瘋狂追求者三度衝撞,不但自己右髖關節斷裂,女性友人也遭男子暴力。
平鎮分局平鎮派出所副所長歐建宗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警方初步調查涉案男嫌因單方面追求被害女生未果,女方日前已提出跟騷法告訴並申請保護令,男嫌二十三日又到女方上班處理論,女子因此與男性友人在下班返家前想再前往平鎮派出所,請警方約束男嫌行為,未料途中遭男嫌駕車撞擊。警方隨後將犯嫌逮捕,調查後將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桃園市消防局說,事故造成三人受傷,機車駕駛王男出現大腿疼痛、手背擦傷;汽車駕駛邱男為頭部、下腹部及手臂疼痛,兩人意識清楚經緊急救護處置後送醫。另有一名路人遭波及大腿擦傷,但表明輕傷拒絕送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