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房屋局正開展問卷調查,收集市民及經屋住戶對經屋置換制度的意見。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黃潔貞支持建立經屋置換制度,具體可先考慮在家庭成員數量改變,現有經屋面積不能滿足家庭生活需要時,給予置換的機會。她建議先從「永遠姓經」的經屋,或未到禁售期的經屋「先行先試」,當制度運行順暢及供應量足夠的情況下,再開放延伸到以其他經屋制度購買的經屋家團或個人,滿足不同家庭的住屋需要。
她表示,現時經屋家團只有一次購買經屋的機會,惟因各種限制,部份只能申請到面積較小的單位,透過建立置換制度可以讓這些家團在子女增加或與父母同住時更換到較大的單位,改善生活環境。故支持經屋置換制度的建立,強化房屋政策中支持家庭發展的元素,也起到鼓勵生育的作用。置換條件方面,她認為當家庭成員數量有所改變(如生育),現有經屋面積不能滿足家庭生活需要時,只要他們沒有額外的私人物業,就可給予置換的機會。為了鼓勵與長者居住,也建議如果與父母同住,只要經屋家庭成員有所改變也可成為置換條件之一。
由於現時存在以不同經屋制度申請的家團或個人,要令置換制度可以快速及順暢實施,黃潔貞建議先從「新經屋法」後「經屋永遠姓經」的住戶或未到禁售期的經屋住戶「先行先試」,因該批經屋未來只能回售政府或仍未過禁售期,具較強的可操作性。
至於以其他制度申請經屋的住戶,黃潔貞表示,由於這些經屋單位可以流入私人市場,未來待置換制度運行順暢後,再延伸到其他舊有的經屋申請制度中。她舉例指,早年石排灣經屋規劃T1單位較多,在家訪時發現部份入住T1單位的家庭,現在已有兩個小朋友甚至更多,完全「唔夠住」。建議未來有關家座在仍合乎「新經屋法」的資產與收入條件下,置換經屋的機會,允許這些家庭以合理價格將T1單位售回政府,換取置換更大經屋單位的機會。
至於置換價格,用新或舊的經屋作置換等細節,她希望是次進行調研收集數據後,深入分析社會意見作通盤考量,同時配合增加T2、T3經屋單位供應,並在單位間隔與設計上,要滿足照顧長者及照顧小孩的家庭需要。長遠而言,她認為公屋政策要建立一個整體性的銜接機制,例如社屋與經屋的銜接,即申請社屋的上限與經屋的下限可以銜接;經屋也可以進一步置換到夾屋,讓經社屋住戶都有向上流動的機會,滿足不同家庭的住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