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傳真)鄰埠在橫琴開發上的失策 李倩恩

橫琴作為經濟開發區,早在一九九二年就已經成立,到二零零大年時,又得到國務院的批准,成為橫琴新區。當時,就有媒體認為,此是橫琴的蝶變。但是,高樓是相繼拔地而起,卻徒有其表。二零二一年,《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發布,意味着橫琴建設開發的主導方,由珠海市易手到了廣東省。珠海此前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可謂苦心經營,雖然不是打了水漂,但拋開行政、政治因素,僅從投資學的角度來說,至少沒有得到相應的回報吧。橫琴的地位、檔次提高了,但似乎也和珠海市沒多大的關係了。

再說白一點,在珠海主導橫琴開發建設的這些年裏,橫琴始終都是一座新城與空城。建設的腳步雖無停止過,給人的印象,也是總在建設,但人氣始終沒有得到提升。在此境況之下,要想發展經濟,談何容易!說得難聽一點,那就是奢談。

假如珠海一開始就大方一點,把現今澳門新街坊所在的那條山谷,全部免費給澳門,讓澳門政府在那裏建設近十個,甚至十幾個,類似澳門新街坊的小區,以每個小區三千多套房計算,每個小區能住近萬人。那十個小區,別說十萬人了,就八九萬吧。那整個橫琴的面貌就徹底改變,人氣就上去了。那些搬遷過去的澳門市民,日常購買力,應該不俗。主要有了人氣,其他問題自然都能得到相應的解決。

澳門把五分之一的或者六分之一的人口,移居橫琴,一是改善了澳門居民的居住條件,澳門也就不必花更大的成本,在港珠澳大橋珠澳人工島那兒填海造地了;二是活躍了橫琴的商業氛圍,發展了橫琴經濟。主導權,管理權也可能還牢牢掌握在珠海市手中,珠海市的主動性,也就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