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D)印第安人為何把番茄叫做「狼桃」

 番茄,又叫西紅杮,在今天是一種很常見的蔬菜品種。據記載,它的老家在南美洲秘魯的叢林幽谷之中,它的枝葉有股難聞的氣味,所以曾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被誤認為是有毒植物。艷麗的果實竟無人敢吃。印第安人起初稱它為「狼桃」,認為只有狼才敢吃它。十六世紀時,英國俄羅達拉里公爵漫遊南美,看到這種鮮紅美觀的果實十分喜歡,便帶回一株獻給女王伊麗莎白觀賞,此後,番茄就傳入歐洲,在庭園花園種植觀賞,由於果實既像柿子,又似蘋果,所以便有「西紅柿」和「金色的蘋果」之名。

 人們後來是怎麼知道番茄可以食用的呢?據說有個法國畫家先寫下了遺囑,然後冒死吃了一隻「狼桃」,他雖然嘗到了酸甜可口的美味,但想到種種可怕的傳說,仍躺在床上心驚肉跳,等候死神的降臨。過了大半天,他仍舊活著,立即爬起來把遺囑燒了,興沖沖地出門告訴親友們。這件事廣泛傳開,許多科學家也對番茄進行研究,證實它是一種營養豐富的果實。從此,番茄風行全球。

 番茄既可當蔬菜,又可當水果,其維生素C的含量是西瓜的十倍,對治療壞血病、感冒、過敏性紫癜症和提高人體抵抗力都有重度作用。

 日本已培育出番茄樹,一棵幹長十六米的番茄樹結果三千多個,預計可結果上萬個,而且是用溫室無土栽培成的,日本人給它取名為「妖怪番茄」。◇(資料來源:《十萬個為甚麼》)